脊髓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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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9/8 20:25:00

近日,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发布7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指导性案例。记者了解到,这批指导性案例主要涉及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帮助弱势残疾人稳定脱贫增收、解决抚养纠纷、维护人身和财产等权益,形成经验做法和服务规范,为各地办理残疾人维权案件提供指引和参考。

据介绍,年全省共办理各类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件,今年1至4月办理件,为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弘扬助残扶弱社会文明新风尚发挥了积极作用。

买到假药养殖鱼大量死亡,律师巧用策略最终获赔8万元

老梅是一名残疾人,生活贫困,在多方帮助下承包了某渔场8.2亩渔塘,就在生活逐渐好转之时,却又遭遇重创。

年5月,老梅从邓某处购买了7包“精制敌百虫”,并于当日拆了6包投入鱼塘。次日,老梅发现养殖鱼大面积死亡,向农林部门投诉。经查,这些“精制敌百虫”属于假药,农林部门向邓某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告知老梅其损失需要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后老梅前往常州市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因老梅是残疾人,生活贫困,申请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了一名法律援助名优律师承办此案。

援助律师经多次调查取证,发现情况对受援人颇为不利:一是受援人提供的购买“精制敌百虫”的收据系事后补开,收据日期与发生养殖鱼死亡日期不一致;二是受援人由于缺乏证据保全意识,鱼的品种、规格、数量没有及时清点,损失难以认定。

针对上述情形,援助律师多次走访当地村民,到事故现场察看情况,收集多份证人证言,并前往农林部门调取相关证据材料。

本案经两次调解,三次开庭,援助律师充分利用法律规定与证据规则,筛选了大量无需鉴定因果关系的相似案例提供给法官参考,请求法官根据举证责任分配责任比例。最终法院酌定损失金额,支持了受援人的大部分诉请,受援人获赔8万余元。

据介绍,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法援机构对诉讼能力弱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精心挑选名优律师办理此案,从承办思路、经验、技巧等各个方面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有效维护了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残疾人稳定脱贫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挥了积极作用。

妻子残疾自己因工作致残,法援中心帮助解决巨额医药费和赔偿

严某长期在公司从事门卫工作,一天被发现在门岗昏迷,经医院诊断为热射病。医院救治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基本失去行为能力,医药费高达万余元无力承担,而公司仅垫付了10万元。

年4月,严某家人至江阴市某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严某的妻子是肢体残疾人,独子严某明长年在外打工,系家中唯一劳动力及经济来源,家庭困难。考虑严某一家亟需帮助,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立即指派援助律师介入。

援助律师分析认为,本案的关键点在于诉讼主体的确认,结欠医疗费的清缴,以及用人单位赔偿能力的评估。

年8月,承办人先代理严某向法院提起认定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别程序诉讼,经法院判决,宣告严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其妻子为监护人。年2月,承办人就严某的医疗费和护理费提起劳动仲裁,同年4月仲医院支付医疗费,并赔偿严某护理费。此后承办律师继续帮助严某进行伤残鉴定,并于年4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伤残等赔偿。

法院经公开审理,判决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严某20年伤残津贴、20年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79万余元。因涉案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本案目前正在执行中,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继续延伸拓展服务,帮助受援人申请司法救助等待遇。

据介绍,本案中的受援人因热射病失去劳动能力致残程度三级,其妻子亦是残疾人,家庭面临巨额医药费,生活难以维系。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法律援助中心介入后,依法帮助解决医药费欠缴、伤残赔偿等问题,并提供延伸拓展服务和人文关怀,体现了法律援助的“民生温度”。

窨井盖伤人,法援律师连打三场官司维护致残者权益

年4月,张某骑电动车经过一处窨井盖时摔倒,医院治疗。经司法鉴定,张某颈脊髓损伤致四肢瘫痪,构成一级伤残,后被认定为肢体残疾一级。张某于年5月委托其子向徐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张某的情形已经达到重度残疾人标准,依据相关规定,不受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且无需经济困难审查。徐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指派援助律师承办此案,并与张某建立长期联系。

援助律师接案后,医院病历,迅速到事故发生地调查取证,向交警部门申请调取监控录像固定证据,明确各方责任。经查,窨井盖所在地区为徐州市某区管委会,窨井盖的日常管理部门为某区综合执法局,窨井盖上还显示了两单位名称。

承办律师将所有涉及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给付医药费和护理费。法院一审判决赔偿张某医疗费等合计9万余元。年11月,张某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后,经与本人沟通,援助律师再次代为诉请给付人身损害赔偿金。经法院判决,张某再次拿到赔偿款,后续治疗得到保障。

今年4月,经残疾鉴定后,援助律师第三次代为诉请赔偿残疾护理费等,经法院判决,张某获得了相应赔偿款。

据介绍,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受援人因遭遇意外事件导致身体遭受严重损害,生活陷入困境,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其实际需求,持续多次提供专业法律援助,帮助其解决基本医疗和生活的实际问题,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依法维护了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万承源通讯员沈司

校对苏云

本文来源:扬子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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