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白癜风医院那家好 http://pf.39.net/bdfyy/bjzkbdfyy/残疾人游泳比赛的分级标准是由国际残奥委员会(IPC)制定的,旨在确保比赛中不同类型和程度的残障运动员能够公平竞争。
分级系统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身体功能障碍(S1-S10级):适用于肢体残疾的游泳运动员。数字越低,肢体残疾越严重。这些级别的游泳运动员可能有不同类型的残疾,例如肢体缺失、脑瘫或脊髓损伤。具体分级如下:
-S1-S2:严重肢体残疾
-S3-S4:显著肢体残疾
-S5-S6:中度肢体残疾
-S7-S8:轻度至中度肢体残疾
-S9-S10:轻微肢体残疾
2.视力障碍(S11-S13级):适用于视力受损的游泳运动员。
-S11:极低的视力或没有视力,比赛中必须佩戴黑色泳镜,通常会使用提示棒来提醒选手到达池壁。
-S12:视力比S11要好,但仍有严重视力障碍。
-S13:视力障碍程度最轻的游泳运动员。
3.智力障碍(S14级):智力残疾的游泳运动员,符合特定标准,包括特定智商水平和适应性行为评分。
除了S级之外,还有:
-SB级:蛙泳分级,因为蛙泳对运动员的身体素质有不同的要求。
-SM级:个人混合泳分级,因为该项目涉及多种泳姿。
分级制度的设立是为了确保运动员与功能水平相似的对手进行公平竞争,同时也是对残奥会游泳运动中运动员能力多样性的认可。例如,如果一位运动员的级别是S8、SB7、SM8,则分别表示他们在自由泳/仰泳/蝶泳、蛙泳和个人混合泳中的分级。
此外,残疾人游泳比赛还有一系列特殊规则,包括比赛出发、转身和到达终点的方式,以及对视力障碍运动员的协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