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闻新华社造谣被查处
前些日子,笔者在上读到一则信息,说的是人奶席,看到这样的消息,在反腐期中,敢于顶风作案,实在是令人气愤,但考虑到当前正在打击络谣言,就犹豫了一下,怕造谣传谣,没有发表批判的文章。现在看来,这个“犹豫”是件好事。因为2013年10月22日21:39千龙友“枫落51587516”爆料信息称,就在近日,新华社的朋友透露了这样一则消息,他们“对外部”的周方,因为在个人博客发布了关于宣传口正部级领导喝人奶的严重不实的内容,且曾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甚至轰动而受到查处。另据大公,周方7月中旬通过络爆料的所谓“官员喝人奶”信息完全是他个人杜撰。友“枫落51587516”称,据新华社“对外部”透露,新华社内部办公系统已经公开发出处理通报,严历查处了此造谣事件。内部通报大约是这样的:新华社周方做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在未经调查和核查的情况下,不经正式渠道情况下发布谣言,性质恶劣,影响严重,因此给予周方内部记过处分,同时在12个月内不能获得升职加薪。据透露,周方在新华社“对外部”内部大会上作了深刻的检查,在现场痛哭流涕,表示要痛改前非。另又有消息称:其实,早在事发之初就有知情人士质疑,这位“对外部”周方,只是值夜班的英文,平时不参与新闻报道,没有任何渠道获知所谓的内幕信息,实名举报更是无稽之谈。而此前某门户新闻,曾通过“权威渠道”证实,周方此前因多次造谣,已被“吊销资格”,因此怀恨在心......看了以上的种种信息源,不仅没有理清头绪,反而又增加了疑惑,这个周方,到底是因为“多次造谣”而被“取消资格”呢?还是新华社内部给予记过处分,在12个月内不能获得升职加薪?或者,周方既是值夜班的英文,也是“对外部”的,因为有过多次造谣,把资格取消了,只有的身份,因此怀恨在心,再一次造谣说“宣传口正部级领导喝人奶”的不实消息。是不是这样呢?有了怀恨之心,想要报复,但再次用造谣来报复,似乎说不大通,因为你再次造谣,只能是自己再次倒霉受处分。笔者没有细查,关于喝人奶一事,似乎有多家媒体报道过,甚至还有照片,不过喝人奶的是商家大富,人家有钱,一个愿卖,一个愿买,不好干涉......这段时间,关于人奶,还有报道说婴儿吸第一口奶的问题,母乳被禁,用奶瓶......这就是商家干的缺德事儿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做买卖也要讲诚信和道德,老少不欺侮,男女不歧视。过去的老商家老字号都能做到,新商家新字号为什么就做不到呢!看起来,行业应该认真自律,国家必须宏观管控,造谣传谣必须追究。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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